欧洲央行行长呼吁对欧盟外稳定币发行方实施同等严监管
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克里斯蒂娜·拉加德表示,欧盟境外的稳定币发行机构应当遵循与欧盟境内发行方相同的严格标准。她警告称,其他地区较为宽松的监管可能引发风险,包括危机时期投资者集中赎回导致的潜在金融不稳定。
监管套利风险预警
拉加德周三在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年度会议上发表观点时指出,欧盟《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MiCA)要求境内稳定币发行方必须在银行存款中持有大量储备金,并确保投资者可按面值全额赎回。但她特别警示了欧盟与非欧盟实体联合发行稳定币模式中存在的监管漏洞。
境外宽松监管的潜在危机
MiCA的严格规定仅适用于欧盟境内的稳定币发行机构,这意味着境外企业可在更宽松的监管环境下运营。拉加德分析称,危机来临时,投资者可能集中兑付受费用保护机制的欧盟稳定币,而欧盟储备金可能无法覆盖所有赎回需求。
这位央行行长强调,除非非欧盟国家对跨境资产转移实施同等力度的监管规则和保障措施,否则欧盟应当阻止此类联合发行方案。她特别指出国际协调的必要性,认为其他地区的弱监管可能造成重大金融风险。
全球监管趋势下的欧盟立场
去年全面实施的MiCA法案为欧盟全域加密资产建立了完整监管框架。拉加德此番表态正值稳定币重要性日益凸显之际,特别是美国在前总统特朗普任内采取更友好的加密政策背景下。
今年四月,美联储通过允许银行更自由地参与加密资产及稳定币业务,释放出美国政策转向信号。对此,拉加德重申欧盟需通过更严格的法规来管控风险、保护投资者并维护金融体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