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加德敦促加强对非欧盟稳定币发行商的监管以防范风险
欧洲央行行长克里斯蒂娜·拉加德在欧盟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年会上强调,必须对非欧盟稳定币发行商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她指出当前欧盟框架存在缺陷,跨境稳定币计划可能对欧盟金融稳定构成威胁。
多发行方稳定币计划与跨境风险隐忧
拉加德表示,虽然欧盟《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对境内稳定币发行商设定了严格的储备金要求,但该法规不适用于境外发行商,仍存在监管套利空间。她特别关注非欧盟机构与欧盟合作发行的可互换稳定币项目——这些计划中仅欧盟部分受到监管,境外环节则处于监管真空。
她警告称,当市场出现恐慌时,投资者可能集中涌向欧盟等保护更完善的司法管辖区申请赎回。即便符合欧盟法规,储备金也可能因需求激增而无法满足所有赎回请求,导致系统性风险。
构建全球监管协同机制
为弥补监管漏洞,拉加德提议欧盟立法对此类计划实施更严格规范,除非其他司法管辖区已建立等效监管框架。她强调必须强化欧盟与非欧盟机构间的资产转移保护机制。
拉加德特别指出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全球需要统一的监管方法,防止金融风险向保护薄弱地区转移。若缺乏国际统一的监管标准,风险必将寻找最薄弱环节,可能引发整个金融生态的系统性问题。"
2024年新规实施后的挑战
将于2024年底生效的MiCA法规,虽然被视为加密货币监管的重要进步,但拉加德的发言揭示出其跨境监管的局限性。这凸显全球加密监管共识的紧迫性——在相互关联的全球金融市场中,单边监管难以有效应对跨境金融风险。
拉加德总结道,欧洲监管机构应继续推动国际监管标准建设,避免因规则碎片化加剧金融系统风险。当前形势下,各国监管协同已成为维护全球金融稳定的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