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信用联盟管理局依据《引导和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首次提出相关规则草案,勾勒出联邦保险信用联盟的附属机构如何申请成为联邦监管的支付稳定币发行方。
截至2025年中,NCUA监管着超过4000家联邦保险信用联盟,服务约1.44亿会员,管理资产约2.38万亿美元。该提案旨在为此类发行机构确立许可流程与标准。
根据提案,任何作为“受保信用联盟附属机构”的支付稳定币发行方,在发行代币前必须获得NCUA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发行商执照。联邦保险信用联盟也被禁止投资于或向支付稳定币发行方提供贷款,除非这些发行方持有NCUA的PPSI执照。
草案目前聚焦于执照审批与投资限制。后续提案将落实《GENIUS法案》对PPSI的标准与限制,包括准备金、资本、流动性、非法金融及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公开链中立与120天审批时限
对于更广泛的加密市场而言,该提案有两大突出特点。首先,NCUA不得仅因稳定币“在开放、公共或去中心化网络上发行”而拒绝实质上已完整的申请——这一措辞明确防止仅以公链发行作为拒绝理由。
其次,一旦申请被视为“实质上完整”,该机构须在120天内批准或驳回;若NCUA未在此期限内作出决定,申请将默认“视为批准”。
提案还体现了《GENIUS法案》的一项核心设计选择:受保存款机构(包括信用联盟)不得直接发行支付稳定币,而必须通过符合统一联邦标准的、受独立监管的附属机构进行。对信用联盟而言,这通常意味着需通过信用联盟服务组织及其他符合“受保信用联盟附属机构”定义的实体开展业务。
规则制定进程
该文件仅为规则制定建议通知。利益相关方在《联邦公报》发布后有60天提出意见,此后NCUA方可最终确定或修订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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