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敲定数字资产制度框架,优先允许以银行为中心的联盟发行稳定币
政府在完善数字资产制度框架的过程中,已确定优先允许以银行为中心的联盟发行稳定币。这一措施极有可能被纳入将于今年提交国会的《数字资产基本法》草案中。
发行主体限制与立法协调
金融委员会近日在向国会报告的法案协调方案中提出,将稳定币的发行主体限制为“银行占多数参与(持股超过50%)的联盟”。该构想基于允许科技企业部分参与,但初期阶段应以银行为中心的立场。金融委员会表示,发行要件将通过总统令规定,具体细节将在施行令中细化。
然而,对于此方案,共同民主党等在野党方面对银行中心结构表现出较大反对。尤其是民主党内部数字资产特别工作组已表示将另行准备法案,预示着将与政府方案产生冲突。据此预计,最终法案的出台过程将面临相当阻力。
强化交易所监管与治理标准
政府还计划加强对在数字资产交易市场中扮演关键角色的虚拟资产交易所的监管。计划对交易所引入专营原则,并适用与资本市场内“替代交易系统”同等水平的治理标准,包括大股东资格审查、持股比例限制(15%~20%)等。此举意在同时确保市场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其他核心规定
其他主要内容还包括:意图发行稳定币的法人须持有至少500亿韩元的自有资本,后续资本要求将视市场情况考虑上调。此外,在发生交易所黑客攻击等事故时,将强化运营方的责任。对于黑客攻击,无论是否存在过失,均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拟引入最高可达销售额10%的惩罚性罚款制度。
市场影响与展望
这一系列动向显示了政府在推动数字资产市场纳入制度监管的同时,于初期优先确保系统稳定性的决心。不过,若政界协调过程遭遇困难,法案通过时间可能延迟,实质性的市场变化需从中长期视角进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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