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当局批准单一标的杠杆上市指数产品国内上市
随着金融当局批准以单一股票为标的资产的杠杆上市指数产品在国内上市,以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股价双倍波动为基础的高风险产品最早或于5月22日起在韩国股市开始交易。
金融委员会于4月21日宣布,包含上述内容的《资本市场法施行令》修正案已获国务会议通过。此次修正使得仅以国内单一蓝筹股为基础的单一股票上市指数基金和上市指数证券得以在国内上市。此前,因上市指数基金需遵循分散投资多类资产的原则,韩国市场实际上限制了仅追踪单一企业股价的产品推出。然而在海外市场,尤其是美国和香港等地,单一股票杠杆产品已开始交易,一直有意见指出这导致国内投资需求外流。
允许对象有明确限制
允许对象并非涵盖所有股票,仅限于满足平均市值占比10%以上、平均交易金额占比5%以上等特定标准的国内代表性蓝筹股。按当前标准,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符合条件。修正案将于4月28日公布并同时生效,随后经过证券申报书审查和韩国交易所上市审核,预计从下月22日起可实际上市交易。金融当局期待借此缩小与海外市场的制度差距,增强国内资本市场的投资吸引力,同时缓解国内投资者资金外流。
高风险特性与投资者保护措施
但此类产品的价格波动性和损失风险远高于一般上市指数基金。因其追踪每日收益率双倍变动的结构,若方向判断正确可能获得较大收益,但若走势相反,损失也会迅速扩大。特别是若持有多个交易日,复利效应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标的资产的累计收益率与实际产品收益率出现显著偏离。考虑到此类风险,金融当局要求产品名称需明确体现“单一股票”“杠杆”“反向”等特性,而非简单使用上市指数基金字样,并规定投资者除完成原有1小时前置教育外,需额外接受1小时深化教育后方可交易。教育过程中包含确认理解负复利效应、杠杆效应及偏离率风险的测验和检查清单。
国内外监管体系同步调整
监管体系也将针对国内外产品同步调整。未来投资海外上市的单一股票杠杆上市指数基金及上市指数证券时,也需接受相同的深化教育;此前仅适用于国内上市杠杆产品的1000万韩元基础保证金规定也将一并适用。金融当局计划借此减少国内外产品间的监管不对称。此外,当局还将与韩国交易所共同修改衍生品市场规定,扩大周期权到期期限及标的资产范围。此前仅有股价指数期权可行,今后将可推出以单一股票和上市指数基金为标的的周期权。单一股票周期权计划于6月29日起推行,以上市指数基金为标的的周期权预计于下半年首次上市。
这一趋势有望拓宽国内资本市场的产品种类,但同时,随着高风险短期投资产品的增加,投资者的理解水平与风险控制能力预计将成为市场稳定的关键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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