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比特币借贷:持续收入已需纳税
任何通过加密货币交易所、借贷平台或DeFi协议出借比特币的人,通常都会定期获得相应回报。根据产品不同,提供商将其称为利息、奖励、收益或赚取收入。就奥地利的税收目的而言,产品名称本身并不重要。
当比特币有偿提供给其他市场参与者时,所收到的款项通常被视为来自加密货币的持续收入。一旦投资者能够处置这些奖励,通常就需要纳税。将收到的比特币兑换成欧元并非必要条件。
这给投资者带来了特定风险。税款是根据收到奖励时的欧元价值计算的。如果此后比特币价格下跌,应纳税额可能会超过这些币种后续持有的价值。
什么是比特币借贷?
在比特币借贷中,投资者将币种在限定时间内交给平台、公司、借款人或去中心化协议。作为回报,投资者会获得一笔付款。
根据产品不同,所提供的比特币可能用于:
资助对其他用户的贷款,
为交易头寸提供流动性,
向机构市场参与者提供比特币,
资助一个集中管理的信贷池,
在DeFi协议内提供流动性。
付款可以以比特币、稳定币、其他代币或法定货币的形式进行。通常按日、按周或按月记入平台账户。
奥地利《所得税法》明确将因提供加密货币而获得的付款视为来自加密货币的持续收入。财政部将加密货币借贷产生的利息以及向流动性和信贷池提供加密资产所获得的报酬均纳入此范畴。
比特币借贷通常在实际收到时纳税
关键的纳税时点并非稍后出售借贷奖励,而是收到奖励之时。所有持续性的加密货币收入必须在到达投资者手中时进行估值。
一般而言,一旦接收方在法律和经济上能够处置该资产,即视为已收到。在借贷平台上,这可能是付款记入用户账户,且投资者可以提取、兑换、转移或再次出借该笔款项的时刻。
无需将款项支付到银行账户。以比特币或其他加密资产形式记入的款项本身即可构成应税收入。
典型的收到时点包括:
每日记入可访问的平台账户,
每月支付到钱包,
分配可自由转移的奖励代币,
即时再投资的自动记入,
在固定借贷期结束时支付。
对于仅以数字形式显示但尚不可用的付款,是否已算作收到,取决于合同条款。如果投资者既不能处置这些币种,也无法要求支付,则税收意义上的收到时点可能会推迟。
首次纳税不要求兑换成欧元
一个常见的误解是,只有资金进入银行账户,加密货币收益才需要纳税。但这不适用于借贷。
持续收入按其收到时的价值纳税。通常,无论投资者是:
立即将收到的比特币兑换成欧元,
将其留在平台上,
将其转移到硬件钱包,
将其自动再次出借,
或将其兑换成另一种加密货币,
情况都一样。
奥地利财政部明确指出,对于持续性的加密货币收入,收到时收到的加密货币或其他付款的价值构成应税基础。
如何计算应税的比特币借贷收入
当借贷利息以比特币支付时,收到的金额需要在收到时以欧元计价。通常参考来自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可用价格。如果没有交易所价格,可以使用加密货币交易商提供的报价。
这个欧元价值有两个用途:
它构成需立即纳税的持续收入。
它成为所收到币种的税收购置成本。
奥地利《加密货币条例》明确规定了这种估值方法。作为资本利得税扣除一部分进行的估值,通常对评估也具有约束力。

示例:以比特币支付的借贷收入
一位投资者通过平台出借比特币。六月份,他获得了0.0005 BTC的付款。记入时,比特币价格为60,000欧元。
计算如下:
收到付款:0.0005 BTC
收到时比特币价格:60,000欧元
应税收入:30欧元
按27.5%的税率缴税:8.25欧元
这30欧元也计入收到0.0005 BTC的购置成本。
因此,即使没有收到欧元,也没有出售币种,投资者仍需缴纳8.25欧元的税款。
后续出售时可能产生第二次计算
收到时的纳税仅处理了持续性的借贷收入。如果之后收到的比特币价值发生变化,在后续出售时会产生进一步的收益或损失。
继续上面的例子:
收到时比特币的价值:30欧元
后续处置:45欧元
应税处置收益:15欧元
额外按27.5%税率缴税:4.13欧元
这30欧元不会再次被征税。它们构成了购置成本。出售时通常只对之后产生的15欧元增值部分征税。
如果价值从30欧元跌至20欧元,那么后续处置通常会产生10欧元的损失。该损失可以在法定损失抵销规则范围内,与某些其他投资收入进行抵销。

价格下跌可能造成流动性问题
当比特币价格在记入后大幅下跌时,对收到时的价值立即征税可能会变得棘手。
示例:
收到时的借贷奖励:10,000欧元
按27.5%税率缴税:2,750欧元
纳税时奖励的价值:仅5,000欧元
最初的税额不会因为日后比特币价格下跌而自动减少。价值损失通常只有在税收上实现时才会被确认。
如果投资者后来以5,000欧元的价格出售了这些币,与10,000欧元的购置成本相比,会产生5,000欧元的损失。该损失能否全额使用,取决于同一期间是否有合适的正投资收入可供抵销。
因此,投资者不应假定借贷收入可以全部用于再投资。部分价值可能需要用于支付随之而来的税款。
借贷通常适用27.5%的特别税率
在奥地利,来自加密货币的持续收入适用27.5%的特别税率。因此,加密货币收入通常不会推高适用于投资者其他收入的累进税率。
这通常适用于来自交易所和加密服务提供商公开发售的借贷产品,前提是该活动属于私人资产范畴,并且不超出简单的资产管理范围。
27.5%的税率通常涵盖:
持续的借贷付款,
以及后续实现的所收币种的价值增值。
私人加密货币贷款可能是一个例外。如果基础协议在法律和事实上并非公开发售,则收入可能属于累进所得税税率范围。根据总收入,该税率可能低于或远高于27.5%。
“质押”标签不能规避借贷税
许多平台将有息加密产品推销为“质押”,即使技术上并未使用币种来验证区块链。实际上,这些资产通常被提供给平台或其他市场参与者。
真正的、经典的质押在奥地利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通过参与交易处理或区块验证获得了新的加密货币,通常在收到时无需纳税。相反,收到的币种以零购置成本记录,因此全部销售收入在后续处置时可能需要纳税。
这种例外仅适用于实际的质押。财政部明确警告,仅仅描述为“质押”的产品,在税收上可能构成借贷。如果该安排在经济上是有偿提供加密货币,则付款在收到时即需纳税。
因此,重要的是实质而非产品名称,特别是:
在存续期内,谁可以处置比特币?
币种是否用于区块链验证?
平台是否获得了资产的经济使用权?
是否存在要求归还相同类型和数量的比特币的请求权?
是否承诺了固定或可变回报?
投资者是否承担信用或交易对手风险?
标有“比特币质押”的产品尤其需要仔细审视,因为比特币本身并不使用经典权益证明机制。
DeFi和流动性池收入也可能被视为借贷
奥地利的规定不仅限于中心化管理的加密货币交易所。来自去中心化信贷和流动性池的付款同样可能是持续性的加密货币收入。
财政部将向流动性或信贷池提供加密货币所获得的报酬列为可能的情形之一。“流动性挖矿”这个术语常用于此。
然而,去中心化产品的税务处理可能更为复杂。根据协议不同,用户可能会收到:
持续的奖励代币,
针对协议的附息请求权,
流动性池代币,
价值持续上涨的代币,
同时收到多种不同的付款。
并非此类代币的每一次价值增长都自动构成持续收入。在某些情况下,只有在赎回、兑换或处置该请求权时才会产生收入。因此,每个协议的技术和法律结构都需要单独分析。
存入比特币与赚取利息不同
将比特币转移到借贷产品中,与持续性奖励的纳税问题需要区分开来。
在普通的供应安排下,投资者获得要求归还比特币或相应金额的请求权。奥地利法律将因提供加密货币而产生的偿还请求权纳入加密货币的定义范围。
因此,仅仅建立这样的偿还请求权,并不会自动触发对截至该时点已累积的全部比特币收益进行征税。持续性收入通常是通过收到的额外付款产生的。
具体评估取决于合同。如果用户最终将比特币兑换成不同类型的代币、证券、基金单位或其他资产,则可能产生应税的兑换交易,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借贷。
自动再投资并不必然阻止“收到”的认定
许多平台会记入奖励,并立即将其再次出借。然后,用户会看到一个每日或每周增长的计息余额。
自动再投资并不一定意味着不产生税收。如果投资者最初对付款拥有法律和经济上的控制权,然后该付款被再投资,则税收上可能存在两个事件:
收到应税的借贷收入,
对收到的币种进行新的供应。
控制权是否真正存在取决于合同条款。其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用户是否可以关闭自动再投资、提取奖励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它们。税收上的“收到”通常需要同时具备法律和事实上的控制权。
固定锁定期的情况如何?
定期产品通常会将比特币锁定一段特定时间。平台可能会持续显示付款,但只在期末才实际支付。
仅仅显示预期收入并不一定构成税收上的“收到”。如果用户既不能转移也不能提取显示的币种,并且没有可执行的立即处置请求权,那么“收到”通常只能在解除锁定或到期时发生。
如果平台不可撤销地记入奖励,只是出于技术原因延迟支付,情况则可能不同。不能仅凭“锁定”或“固定”这些词来回答这个问题。
投资者应保留条款和条件以及账户对账单。这些文件应显示:
请求权何时产生,
奖励何时最终确定记入,
何时可以支配,
是否可能提前失效,
在存续期内是否可能支付。
通过借贷,旧有持仓可能变得更复杂
截至2021年2月28日(含当日)获得的比特币通常被视为旧有资产。它们最初不属于奥地利较新的加密货币税收制度范围。
如果在2022年2月28日之后使用此类旧有持仓产生持续性加密货币收入,则较新的制度已适用于由此产生的奖励。收到的借贷付款被视为新资产。
这意味着:
原始的旧有比特币持仓仍需单独审查。
由此产生的借贷奖励通常在收到时纳税。
奖励币种在税收上被视为新获得的加密货币。
它们后续的出售通常遵循新资产的规则。
在借贷产品中使用较旧的比特币应仔细记录。根据合同的具体起草方式,可能还需要审查该供应是否影响原始持仓之前的税收分类。
奥地利提供商还是外国提供商?
如果国内一方有预扣义务,资本利得税可以由提供商扣除并直接支付给税务局。对于2023年12月31日之后产生的投资收入,某些奥地利债务人和加密服务提供商通常有预扣义务。一旦正确扣除,所得税通常即已结清。
自2025日历年起,奥地利预扣代理人还须应要求提供加密收入的标准化税务报告。其中可以列明提供加密货币所产生的持续收入。
外国平台通常不进行任何奥地利预扣税。在奥地利有纳税义务的投资者通常需要自行确定收入并在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
平台所在地并不能免除奥地利的纳税义务。最重要的因素是投资者在税务上居住在哪里,以及根据任何适用的双重征税协定,哪个国家拥有征税权。
外国预扣税可能发挥作用
在跨境借贷中,奥地利以外的国家也可能提出征税要求。对于双重征税协定的目的,财政部通常将因有偿提供加密货币而进行的付款归类为利息。
根据经合组织示范公约,收款人的居住国通常拥有征税权。来源国可以额外拥有有限的征税权。实际适用何种预扣税率,以及外国税款能否在奥地利抵免,取决于具体的双重征税协定。
因此,对于外国平台,投资者还应检查:
是否已扣除预扣税,
是否有税务证明,
相关的双重征税协定是否允许抵免,
是否需要在国外申请退税。
如果借贷平台破产会发生什么?
比特币借贷既带来经济风险,也带来税收风险。根据结构不同,投资者将币种转移到平台,手中仅持有对偿还的请求权。
如果借贷收入已在税收上确认,而平台后来丢失了币种或破产,最初的税额不会追溯性地消失。后续的请求权违约是否可以被认定为税收损失,取决于该请求权的具体法律结构以及损失抵销规则。
以下情况尤其棘手:
奖励在高价时被征税,
币种无法提取,
随后比特币价格下跌,
平台后来失去支付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假设未经个别审查就能确认税收损失。
商业活动还是私人资产管理?
适用特别税率通常要求借贷活动属于私人资产管理范畴。
如果活动的性质和规模超出此范围,则可能产生营业或商业收入。财政部将商业加密货币交易和商业挖矿列为可能适用累进所得税税率的案例。具体区分始终基于具体事实。
大额投资本身并不会将私人借贷转变为商业活动。相关因素可能包括组织性、活动的持续性、规模、外部资本的运用以及参与一般商业交易的程度。
投资者应为比特币借贷记录哪些数据
对于每个借贷平台或协议,至少应存储以下信息:
提供的比特币类型和数量,
存入和还款日期,
借贷产品的合同条款,
期限和取消选项,
每次奖励记入的日期,
以比特币或其他代币形式支付的金额,
每次收到时的欧元价格,
所使用的价格来源,
已预扣的资本利得税,
所收奖励币种的购置成本,
后续的出售或兑换,
平台费用,
钱包地址和交易ID,
税务报告和账户对账单,
适用的外国税务证明。
每日奖励可能会产生大量单独的应税收入记录。合适的加密税务软件可以简化分析。但其结果仍应与实际平台数据和产品法律结构进行核对。
结论:比特币借贷利息在收到时即需纳税
在奥地利,甚至在将一枚聪(satoshi)兑换成欧元之前,比特币借贷就可能产生持续的应税收入。通常起决定作用的是投资者获得付款法律和经济控制权的时刻。
收到的比特币的欧元价值随后:
被记录为持续的加密货币收入,
通常按27.5%的税率征税,
并同时作为奖励币种的购置成本存储。
如果价格此后进一步上涨,后续出售时可能会产生额外的应税收益。如果价格下跌,税收损失通常只有在后续实现时才会显现。
需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况:
自动再投资的奖励,
固定锁定期,
外国借贷平台,
打着“质押”旗号销售的信贷产品,
DeFi和流动性池模型,
旧有比特币持仓,
非公开发售的私人加密货币贷款,
缺失的历史价格和交易数据。
因此,投资者不仅应记录其存入和提取情况。对于税务计算,每一笔可用的奖励记入及其当时的欧元价值都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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