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
自2027年起,兑换某些受监管的法币挂钩代币可能产生纳税义务。
当持有者离开法国时,大型加密货币投资组合可能被纳入法国的离境税体系。
另一项措施将允许加密货币亏损向后结转10年。
上述提案均未改变现行规则。
争议焦点:两项关键决策
在审议法国2027年预算期间,财政委员会审查了多项关于加密货币税收的修正案。这些修正案共同探讨了这样一个问题:即使投资者未将欧元存入银行账户,收益在何时才被视为“足够真实”从而需要征税?
拟议触发条件一:加密资产兑换为受监管的电子货币代币
根据修正案 I-CF1826,自2027年1月1日起,将改变对兑换电子货币代币(EMT)的处理方式。《加密资产市场法规》(MiCA)将EMT定义为旨在通过参考一种官方货币来保持其价值的加密资产。这一措辞比笼统的“稳定币”一词更为狭窄。草案特指符合MiCA规定的电子货币代币,通常涵盖受监管的欧元或美元挂钩代币。因此,被宣传为“稳定”的代币并不自动适用该规则。
示例:一位比特币持有者将BTC兑换为符合条件的美元挂钩代币时,即使没有现金进入银行账户,也可能需要计算该交易产生的收益。
修正案的说明指出,目前兑换至法币挂钩代币的行为允许收益比直接转换为法币更长时间免于征税。 proposed 变更旨在提前这一纳税时间点。长期持有者还将面临记录保存的选择:文本允许他们记录每项资产的历史成本,或选择一种一次性、不可逆的方法来分配投资组合的获取成本。这一选择将影响后续符合条件的兑换所产生的应税收益。
拟议触发条件二:离开法国税务管辖区
第二项措施涉及另一种情形。修正案 I-CF1822 规定,当纳税人变更居住地时,其持有的加密资产将被纳入法国的离境税框架。该措施适用于在过去10年中至少有6年为法国税务居民,且在离开时家庭加密货币投资组合超过80万欧元的人群。草案包括直接持有的资产、通过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持有的资产或通过其他第三方持有的资产,这意味着自托管钱包也将被纳入拟议的计算范围。
离境税与销售的区别:计算将基于个人离开法国时的未实现收益。该修正案调整了现有的离境税框架,包括递延和减免机制,而不是将每次离开都视为加密资产的即时销售。其目的明确:防止大型收益仅因持有者在出售前移居海外而自动脱离法国税务管辖。这种处理方式能否在议会程序中得以保留,则是另一个独立的问题。
提案还延长了亏损的使用期限
该方案不仅关注更早的收益确认。修正案 I-CF798 允许将加密资产处置产生的亏损向后结转10年。这有助于那些收益和亏损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的投资者。例如,某人在盈利年份缴纳税款后,在市场下跌期间实现了亏损,现在将有更多时间将这些亏损用于抵销未来的应税收益。
因此,这三项措施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一项改变特定类型的兑换行为,一项涉及离开法国,另一项则改变处置后的亏损处理方式。
委员会投票未改变现有规则
法国尚未引入新的稳定币税或加密货币离境税。10月9日,在审查并对各项修正案进行投票后,法国国民议会财政委员会以31票赞成、3票反对、2票弃权的结果,整体否决了2027年预算的收入部分。当国民议会于10月13日开始辩论时,将回归政府最初的预算文本。
这些加密措施可以被重新提出、重写或撤销。对于持有者而言,立即生效的规则保持不变;更大的变化在于,立法者正在公开讨论是否应将兑换受监管数字资产或移居海外的行为,视为与兑现现金类似的纳税后果。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税务或法律建议。纳税人应就其个人情况咨询合格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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