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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法院禁止电信公司未经机主同意回收手机号码

2026-03-21 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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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高等法院裁定电信运营商须获用户同意方可回收手机号码

肯尼亚高等法院近日作出裁决,要求电信运营商在回收用户手机号码前必须履行通知义务并取得用户同意。此项裁决源于2024年提交的一份请愿书,该请愿书对电信运营商未经授权回收手机号码的行为提出了质疑。

法院在周四的声明中裁定,已注册的手机号码属于数字身份标识,关联着个人隐私数据。法院进一步指出,手机号码受肯尼亚宪法第31条c款与d款保护,属于个人数据范畴。尽管本案焦点集中于SIM卡回收风险,但同时也暴露出号码清理程序不当可能导致敏感数据泄露及财产损失的问题。

法院确立号码回收新规

根据判决,电信运营商只有在告知前任注册机主并获得其明确同意后,方可重新分配该手机号码。若通过官方公告等必要手段仍无法联系到原机主,运营商方可启动号码回收程序。对于已重新分配的号码,法院要求运营商采取技术保障措施,防止原用户个人数据向新用户或第三方泄露。

除规范运营商行为外,法院还指令总检察长办公室在六个月内于全国范围内实施数字身份保护措施,确保已注册手机号码关联的数字身份免遭随意停用、重新分配或回收。

公众反应与请愿背景

该判决在社交平台引发广泛赞同。不少民众反映运营商曾在其号码停用一段时间后擅自将号码转让他人,亦有用户指出新获取的号码常收到陌生信息,显示SIM卡重新分配流程存在漏洞。

本案源于2024年6月提交的司法请愿。请愿方指出,电信运营商常因号码休眠而擅自回收转让他人,此过程存在数字身份非法转移的风险。请愿书特别强调,囚犯在服刑期间因号码停用导致数字身份遭第三方获取,故要求法院明确手机号码作为数字身份的法律地位,并保障囚犯在服刑期间保留使用手机号码的权利。

判决延伸影响

法院最终裁定肯尼亚监狱管理局须允许囚犯在服刑期间使用其注册手机号码,同时确认拒绝此类权限构成对宪法第31条与第33条所保护的隐私权与通信权的限制。判决明确认定已注册手机号码构成个人数字身份与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营商必须予以妥善保护。此举标志着手机号码所有权与数字身份保护正式获得宪法层面支持,被视为电信用户与在押人员的重大权益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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