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并非基础设施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海丝特·皮尔斯本周在普林斯顿大学IC3区块链训练营发表讲话,就监管机构在区块链开发领域的权限边界阐明了清晰立场。
皮尔斯指出,发布区块链与去中心化金融代码的开发者不应仅因他人使用其软件即被视为证券中介机构。她强调:“多数区块链项目涉及开源软件发布,这通常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
监管逻辑的边界
其核心观点直截了当:“证券交易委员会并非通用基础设施监管者。”她在中性基础设施与控制用户资产的中心化主体间划出明确界线,主张开源代码发布、通用区块链处理及非托管工具应超越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这位委员指出,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体系围绕经纪人、交易商、交易所、清算所和投资顾问等中介机构建立,若过度泛化这些分类,可能将区块链开发者纳入为传统中心化机构设计的规则框架。她给出一个生动比喻:单纯处理数据的中性协议参与市场的程度,不会超过传输股票情报的电话公司成为经纪人。
在她看来,证券违法行为责任应归于实施非法行为者,而非代码后来被用于金融活动的开发者。对于真正去中心化的系统,她的立场同样明确:若无人控制系统,则无人需履行注册义务。
个人立场与监管转向
皮尔斯以个人身份发表了这些观点。她领导的加密货币工作组使这些论述颇具分量,即便其不代表官方机构政策。
她的言论契合证券交易委员会从“执法监管”模式转向的宏观趋势。加密货币工作组正在研究现有证券法如何适用于数字资产与去中心化系统。此前数周,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曾发布指引,暗示部分仅提供去中心化协议访问功能的前端网站与界面,或不符合传统经纪人定义。
皮尔斯特别说明,其立场并非全盘否定监管,而是呼吁根据去中心化系统的特性校准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当企业控制客户资产、保管资金或行使证券处置权时,证券监管仍然适用。

资金费率
资金费率热力图
多空比
大户多空比
币安/欧易/火币大户多空比
Bitfinex杠杆多空比
账号安全
资讯收藏
自选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