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要点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大多数加密资产不属于证券,并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共同将多种代币归类为数字商品。分析师查德·斯坦格瑞伯指出,这一转变可能意味着加密利润将按商品征税,通常适用资本利得规则。若应用于衍生品市场,部分加密产品可能遵循商品期货中使用的"60/40规则"。
监管框架明确化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新解释声明,阐明联邦证券法如何适用于特定加密货币资产及交易。该机构在声明中承认大多数数字资产不属于证券,这一立场与前届政府采取的激进监管态度形成对比。声明同时明确,与加密资产挂钩的特定投资合同可能存在终止情形,意味着标的代币本身可能不会永久属于证券范畴。
监管机构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共同确认了被视为数字商品的加密货币名单,包括
APT, AVAX, BTC, BCH, ADA, LINK, DOGE, ETH, HBAR, LTC, DOT, SHIB, SOL, XLM, XTZ and XRP.
此项分类体现了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之间的监管协同。
分析师解读税务影响
加密评论员查德·斯坦格瑞伯阐明新分类对持有这些资产的投资者可能产生的税务影响。他指出如XRP等加密货币可能参照石油、农产品或贵金属等传统商品的课税框架。根据其解释,商品通常按资本资产征税,即销售利润需缴纳资本利得税。
商品期货的60/40规则
斯坦格瑞伯特别说明商品期货合约常遵循60/40税收规则。在此结构下,无论资产持有时间长短,60%利润按长期资本利得征税,40%按短期利得课税。该规则普遍应用于期货交易,若监管机构正式将数字资产视为商品市场的商品类别,则可能适用于特定加密衍生品。
商品投资产品的课税方式
分析师同时指出商品投资工具的税务处理因其结构而异:持有商品期货的交易所交易基金通常遵循60/40规则,并通过合伙制报税表等专业税务表格申报投资者收益;而持有黄金或白银等实物商品的ETF通常按收藏品规则征税,长期资本利得税率最高可达28%。交易所交易债券则常被视为债务工具,短期收益按普通所得税征收,长期收益可能适用资本利得税则。
加密交易者的其他税务考量
斯坦格瑞伯强调若数字资产被广泛视为商品,可能影响加密投资者的其他因素:其一是逐日盯市记账规则,即每个纳税年度末必须申报未实现损益;其二是亏损处理规则,资本亏损通常可抵消资本利得,每年还可抵消最高3000美元的普通收入,剩余亏损可结转至未来纳税年度。
加密监管的可能转向
证券交易委员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分类可能标志美国政府数字资产监管方式的重要转变。若该分类在监管机构间广泛采纳,不仅将影响监管框架,更会改变如XRP等加密货币的课税方式、交易模式及与传统金融市场的整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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