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2027年加密货币税制:投资者现需了解的关键要点
核心要点
年度收益超过250万韩元时,将面临22%的合并税率,且亏损不能结转至后续年度。
已废除的股票税本适用于超过5000万韩元的收益,这是加密货币门槛的二十倍。
加密资产间的互换被视为应税处置行为,这给软件市场尚未解决的记录保存问题带来了挑战。
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长官崔相穆于7月29日向国会财政经济计划委员会表示,征税将按计划进行,以此回应了议员们关于是否需要再次延期的提问。同日,该委员会将一项废除法案提交至小组委员会审议。这两件事中,仅有一项代表了政府的立场。
根据现行法律,年度净收益超过250万韩元的部分,需缴纳20%的国家所得税及2%的地方附加税,合计22%。按2026年7月底的汇率计算,这一免税额约为1750美元。
该税率已引起广泛关注。然而,对于普通用户而言,该税制设计的另外三个特征更为重要:亏损如何处理、免税额与已废除的股票税相比如何,以及是否有人能够准确计算其应纳税额。
亏损年度无任何抵扣
收益与亏损在同一纳税年度内进行抵扣,但不能跨年度进行。
加密货币收入被归类为“其他收入”,而非资本利得,且该分类不允许亏损结转。亏损的年度仅仅意味着没有应税收入。
在市场波动剧烈的情况下,这种计算方式变得不利。假设一位投资者在2027年亏损1000万韩元,在2028年盈利1000万韩元,两年后资产净值回到起点。2027年的亏损被清零。2028年的收益在扣除免税额后需缴税,对于一个没有产生任何实际收益的投资组合而言,却产生了约165万韩元的税单。
在7月29日的会议上,议员们恰恰提出了这一点,认为一个无法将亏损从后续年度中扣除的税制,未能反映投资者的实际收入。他们还警告称,征税可能会促使用户转向海外交易所、去中心化平台和点对点交易以规避税收。
崔相穆的回答是,股票投资也受到同样的处理,如果系统证明需要完善,政府将先行实施,随后再进行补充。
他还阐述了为何采用此种分类。美国和英国将加密货币纳入资本利得税体系,而韩国则将其视为其他收入,单独按22%的税率征税,并设有基本扣除额。崔相穆表示,转向资本利得税模式,需要对整个资本市场进行全面审查,而不仅仅是针对虚拟资产。
这一推理有其合理性,但回避了波动性问题。一个每年回撤50%司空见惯的资产类别,其亏损年份比多元化的股票投资组合频繁得多,因此相同的处理方式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
门槛仅为股票税的1/20
引发国内争论的比较对象是一项已不复存在的税种。
韩国的金融投资所得税本拟对来自股票、债券、基金和衍生品的年度收益超过5000万韩元的部分征收20%至25%的税。2024年的税制改革废除了该税种,并保留了现有的资本利得税制度,韩国国会于2024年12月通过了该修正案,与将加密货币征税推迟至2027年的议案同属一次会议。
因此,个人股票投资者无需对国内上市股票缴纳资本利得税,而加密货币投资者则需要缴纳,其免税额仅为股票投资者所规避的免税额的二十分之一。
企划财政部否认了这种不公平的说法,指出大股东、海外股票和非上市股票已经面临征税,因此,如果对虚拟资产免税而对其他金融收入征税,将会产生新的不一致性。在分类问题上,该部认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虚拟资产视为无形资产,这使得杂项收入成为可行的分类,并且该分类可以无法律歧义地涵盖质押和空投收益。
这两种立场都有其道理。国内政治争论的焦点实际上是5000万韩元和250万韩元之间的巨大差距。
韩国加密货币税制与股票税制对比
特征 | 加密货币税制框架 | 股票税制框架(已废除的金融投资所得税对比)
税率 | 22%合并税率(20%国家所得税 + 2%地方附加税) | 原本为20%至25%(已由2024年税制改革废除)
基本免税额门槛 | 年度净收益超过250万韩元(约合1750美元) | 原本适用于超过5000万韩元的收益(加密货币门槛的二十倍)
亏损结转 | 不允许(归类为“其他收入”,无跨年结转) | 资本利得税体系通常允许跨年亏损抵扣
加密资产间互换 | 即使未兑换成韩元,也立即视为应税处置 | 不适用(传统股票不具备代币对代币互换机制)
2027年前基准规则 | 取得成本为原始购买价格与2026年12月31日市场价值中的较高者 | 标准资本利得成本基础会计处理
免税额度影响谁
250万韩元的扣除额保护了持有并待售的投资者。但对于在波动年份中频繁交易的人来说,这种保护就少得多。
一个记录有1000万韩元净利润的投资者,需对750万韩元纳税,产生约165万韩元的税负。在强势的山寨币行情中,达到这一收益水平既不需要巨额财富,也不需要专业规模。
据金融服务委员会统计,截至2025年底,可进行交易的交易所账户数量为1113万个,下半年日均交易量为5.4万亿韩元。这些数字统计的是账户而非个人,它们反映了参与的广度,而非任何特定持仓的规模。
账户余额在此参考意义不大。该税种衡量的是年度已实现收益,因此,一个通过多次交易循环利用小额资本的交易者,可能在12月底资产所剩无几的情况下跨越征税线;而一个持有大量资产但长期不动的被动持有者,则可能通过不出售而无限期地保持在免税线以下。
互换产生税负却无现金入账
征税并不等到提现至韩元时才进行。
国税厅将虚拟资产间的互换纳入其收入计算中。用比特币兑换以太坊,将一种山寨币兑换成USDT,或在稳定币之间转换,每一次操作都会实现收益或亏损。
一位投资者以2000万韩元买入比特币,当比特币价值2700万韩元时将其兑换成以太坊,此时实现了700万韩元的收益。如果随后以太坊价格下跌,该税负依然存在,且没有任何现金进入过银行账户。
确定这个数字需要原始取得成本、互换时的韩元价值、交易和网络费用、涉及的账户或钱包,以及特定转账是处置行为还是用户自己地址之间的转移。
在单一国内交易所进行几笔交易可能很简单。但活动分散在中心化平台、自托管钱包、跨链桥和去中心化协议中,情况就变得复杂了。
合规基础设施尚不存在
这是该税制中,最没有为其监管对象做好准备的部分。
成本基础遵循两种方法。通过注册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交易的资产,采用移动平均成本法计算。在这些平台之外持有的加密货币,则采用先进先出法,按每个虚拟资产地址计算取得成本。
想象一下这对普通用户的要求:在韩国交易所购买USDT,提现至个人钱包,跨链到另一条链,兑换成以太坊,存入流动性池,数月后提取另一组资产。每一步都留下区块链记录。但这些记录中没有一条能识别哪些钱包属于同一个纳税人,能将每笔交易的价值即时转换为韩元,或能确定一个收据代币是否代表一次处置。
税务指南清晰地涵盖了销售、借贷和加密资产间互换。但对于流动性池存款、封装代币、质押衍生品和跨链桥接等当前大量活动所在领域,指南则较为模糊。
实际后果值得明确指出:一个完全意图合规的韩国投资者,可能无法提交准确的纳税申报。手动重建数千笔交易是不现实的,而商业税务软件在市场流动性不足、合约交互被错误分类或历史记录跨越多个链时,会产生相互矛盾的数据。
这就在系统中埋下了一个意外逃税的陷阱。两个诚实的用户,拥有完全相同的活动,可能因为使用的工具不同而申报不同的数字,而无论哪种情况,后果都由纳税人承担——要么因不知情而少报,要么因无法证明取得成本而多缴税。
交易所报告仅覆盖第一环
注册交易所将向国税厅提交交易数据,这涵盖了在单一韩国平台上的普通现货交易。价格、费用和移动平均成本都记录在交易所已有的数据中。
但报告范围的可见性终止于提现地址。金融服务委员会记录显示,2025年下半年,有90万亿韩元从交易所转移至白名单海外实体和个人钱包,较前六个月增长了14%。
将资产转移至自托管钱包并非出售。但后续发生在钱包内的活动,可能不会在任何国内交易所记录中留下痕迹,而韩国居民的纳税义务,无论其活动发生在何处,都将继续存在。
议员们在7月29日强调了这一点,认为征税应等到经合组织的加密资产报告框架妥善建立之后再进行。CARF旨在每年自动在各国之间交换跨境虚拟资产交易数据,这将使国税厅获得其目前缺乏的可见性。从2027年开始征税,意味着在这一机制到位之前就提前启动。
2027年前的收益基本受到保护
在该税制开始实施之前累积的资产增值,大部分得以豁免。
对于2027年1月1日之前持有的资产,其取得成本将为原始购买价格与2026年12月31日官方市场价值中的较高者。
以3000万韩元买入的比特币,在年底参考价值达到8000万韩元时持有,那么它将带着8000万韩元的成本基础进入新税制。随后以9000万韩元出售,将产生1000万韩元的应税收益,而非6000万韩元。
这使得12月31日成为一个需要仔细记录并保存原始购买成本证据的日期。
一月份之前应做的事项
废除法案仍在小组委员会审议中,并且这项税制此前已被推迟三次。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等待,因为无论该税制是启动、调整还是被废除,准备工作都是相同的。
从每个中心化交易所导出完整的历史记录(趁它们还能被检索到)
记录哪些自托管地址属于你
保存你个人账户之间转账的交易哈希值
现在就开始记录取得成本和费用,而不是事后重建
将普通转账与销售、互换和借贷区分开来
记录2026年12月31日左右的持仓和参考价值
两个问题将决定事态走向。议员们是否会针对一个规模足以影响选举的散户市场,强制执行一个低免税额的税种,这是一个政治问题,答案将在明年一月前揭晓。普通用户能否在没有专业帮助的情况下准确计算应纳税额,这是一个操作性问题,根据现有证据,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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